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免费注册用户中心购物车      装饰首页         
返回首页 装饰公司 设计师 装饰案例 建材商城 我要装修
  家居资讯 房产信息 精彩活动 装修窍门 行业快递   装修杂谈  装修术语  工地现场  装修监理   装修验收 软装配饰 我秀我家
  装修案例  家居风水  装饰公司  设计师  我要装修   建材导购 瓷砖 地板 墙纸 门窗 卫浴厨房   家居商城 家电家居 家居配饰
  商城搜索  
热门搜索: 西门子  华艺  三菱  萨米特  雷士照明  唯宝  皇派  冠珠  康思贝 
 装饰网首页 > 新闻资讯
新闻检索
         新闻资讯首页   |  粤东房产信息  |  焦点快递  |  精彩看点  |  创意生活馆  |  装饰小窍门  |  企业新闻  |  饰尚前沿  |  设计师天地  |  我秀我家  |  装修采访
 

首次购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明确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0/3/23 17:21:46    浏览:1048

    联名购房中一方已买房不能享1%契税优惠

  个人购房政策再收紧。日前,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据了解,按现行政策规定,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个人,暂按1%税率征收契税。通知开始实施后,也即意味着共同购买房产的任意一方已有购房记录的话,这套房将不能再享受1%的契税优惠政策。

  广州市财政局契税征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因为首次购房概念没有予以明确,不少购房者都可以打擦边球例如,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但妻子、子女名下无房,后来又以夫妻、父子联名买房,算不算首次?类似情况广州挺多。如果不执行优惠政策,纳税人就要你拿文件看,但这些问题文件都没明确。因此,我们只能看广州市房管局档案馆里查到的情况,联名购房者中一方名下查不到购房记录的,我们都算首次购房。

  该局契税征管部门还表示,目前广州市尚未收到这份文件,若收到文件后,该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不过记者昨日并未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官网上找到上述通知,而在网络上查找到的通知内容也未明确具体执行日期。

 

 

粤东装饰网    汕头装饰设计

 

上一篇: 国土部:试点使用新卖地方式
下一篇: 家电企业奋力挺进“智能家居”

  相关信息
      龙光春泽庄旧改,6地块规划全“面世”  
      汕头刚缴的契税能退吗?没交的契税能免吗?  
      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好刺激!比公积金还低!汕头房贷利率降至2.7%!  
      东海岸十年,超30个楼盘的入住率达多少了?!  
 
评论 请先登陆| 注册  
0条评论
暂无评论
共[0]条评论 页次:/0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留言内容<100字
验证码:      
 

粤东装饰网

新闻资讯

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汕头装修   |  常见问题   |  网站建设

Copyright © 2005-2012 粤东装饰网-汕头装修网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80694号-2

用户服务、推广咨询、技术支持客服服务热线:0754-88462349 手机:18902727170 QQ:759905691 邮箱:925287723@QQ.com汕头装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