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规划带动海南楼价一路攀升,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面对房地产市场过热现象,海南省于1月15号暂停商业性开发土地出让,暂停审批新的房产开发项目。谁知“双停”政策出台后,海南楼市更是一天一个价。 眼下,海南全岛房价已较月初飙升30%,个别区域更是达到50%以上涨幅。与此同时,海南酒店的房间价格也已经上涨到了令人咋舌的价位,一晚两万的价格比肩迪拜。各路投资者夹杂着炒房团蜂拥而至,部分楼盘哄抬房价,捂盘惜售。 不仅有捂盘惜售的,还有更别出心裁的。近日有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去年年底在海南三亚买了一套小户型,定购协议已签,房款已经全部付清,近日却接到开发商的电话通知,说楼盘将推倒重建,由过去的9层变成18层,价格也会发生变化。虽说海南房价一路狂飙已经令人咋舌,但听众曝出的这则猛料更令人震惊! 山西大同的张先生去年11月底在海南三亚买了套小户型商品房,楼盘叫“黄金广场”,位于三亚市河西路。楼盘由2003年建成的酒店式公寓改造而成,开发商是海南景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张先生购买的是“黄金广场”二期项目,记者见到了双方的定购协议,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是35.7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45.79平方米,由于是一次性付款,优惠后双方以34万9825元成交。 张先生:当时和开发商约好是一次性交房款,10年底交房,并且当时把合同已经都签了,约定这个房子本身是旧楼,不发生改造的问题,他就是改造一下,改造成精装的住宅。近日,开发商电话通知张先生,说这个房子可能要推倒重盖,合同不作数了。 张先生:最近开发商打来电话,说这个房子可能要推倒重盖,我们都挺吃惊的。再就是价位会有调整,里面的结构还要改变,原来签约的时候,结构、包括样板房我们都看了,而且把图纸给我们了,我们看准它的位置、价钱、房子、面积,我们才定。如果当时说还有变动的话,我们不可能交钱。如果你在签完合同以后再改,这是明显的违约、侵犯我们的权益。 张先生以每平方米8000多元的价格买到了“黄金广场”的房子,记者致电“黄金广场”售楼处,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楼盘卖到后期已经是一万七千元起价,目前已经没房可卖。房子是否会推倒重建,工作人员这样回答: 记者:他跟我说这个房子会再盖? 工作人员:对,我们可能会把它拆了重新建。 记者:他跟我说都签合同了,还在重新建吗? 工作人员:对。 记者:建成什么样的? 工作人员:我们要全部建成复式的,18层。我们现在是9层,要把它拆了建成18层。 记者:面积有变化吗? 工作人员:面积都是四五十平左右的,都是小户型。这位工作人员也承认已经和200户业主签订定购协议。张先生说,当时签协议,开发商明确除了政府要拆迁,否则不会有什么变化。定购协议的第五条提到了设计变更问题,明确因政府规划、消防、设计需要,需做相应变更的,甲方也就是开发商接到有关部门通知之日起3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也就是业主。业主可以选择一退房及无息退款,二继续履行协议,根据实际变更后的情况处理,乙方享有变更后户型优先选择权,并享有所选变更后户型市场销售价格较新客户更大的优惠空间。张先生也电话咨询了三亚市规划局规划科,一位姓唐的工组人员这样回复: 张先生:我就问他黄金广场二期,有没有批过一个建18层的规划,有一位姓唐的先生告诉我说没有,他说不要相信广告什么的,没有这回事儿。 记者刚刚就建18层楼盘是否通过规划局批准这一问题,询问了“黄金广场”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这样回复: 工作人员:这个问题我们也不大清楚,现在还在跟设计院那边协商。 三亚市规划局如何正面回应此事?签过订购协议、客户已付全款还能否再推倒重建?记者将继续调查。
最后我们来听听法律专家的看法,连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的邱宝昌律师: 主持人:听了这个报道,邱律师作何感想? 邱宝昌:我认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我们城乡规划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及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等明确规定,开发企业项目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所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单方变更法律不允许,这是违法的。这里面规定还有一种,如果确需变更,应当进行听证,这个听证,涉及利益的当事人都应该去参与,当事方受到损害的,需要进行补偿。 目前,房价快速飙升,或者是涨价非常快的情况下,我们的政府主管部门不应当让他变更,不管他是什么样的理由。1988年价格法规定,当重要商品楼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国务院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等措施。但是现在房地产实际上是涉及到民生的重要物质,由于一些推手、炒作,价格一路上扬,严重背离了商品的价值和价格规律,使很多需要购买这种商品房的人望价兴叹,我们政府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这些违规的开发商,或者是想炒作获取暴力的开发商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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