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不出来的房产税,终于彻底成为了房地产调控的最重要手段。
在国务院所属八部委下发新一轮调控政策后,财政部、国税总局、住建部已着手准备房地产税的推进工作。据悉,“十一”长假后,上述三部门已经联合启动对房地产税会签的相关程序,目前这项工作已接近尾声。
三部门于“十一”长假之后的会签,意味着上海、重庆的房地产税试点已经是箭在弦上。而在未来,对不同类型住宅品类征收房地产税,基本已成定局。
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亦证实,房地产税试点改革工作,在数个月内就将展开。
据悉,所谓会签是指一份行政文件的草案,在出台之前,由涉及管辖权的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各自意见,并在协调之后进行修改,一般进入会签阶段后,就意味着该份文件即将正式下发。
据了解,在三部门对房地产税相关政策进行会签的过程中,针对住宅类型的划分,也进行了修改,别墅、大户型等住宅品类的范畴划分,或将出现在中央层面的与房地产税相关的文件表述中。而这些分类标准,将成为日后对住宅征收房地产税涉及税率等一系列问题时的基本框架。
据悉,试点城市的房产税构想是:通过征收特别房产税,对高端住房房价和消费加以必要约束。房产税征收方案有三种,包括以套数为基准、以面积为基准、以套数和面积为基准。
以面积和套数为基准确定税率,采用分段累进税率,年税率为1.5%—2.0%。
具体来说,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前两套房的部分,税率为1.5%;超过免税面积落在第三套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免税面积落在第四套的部分,税率为5%;超过免税面积落在第五套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免税面积落在第六套或以上的部分,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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