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为广东落实“国11条”的地方性配套文件,《通知》从广东的实际情况出发,分别从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督规范四方面,对“国11条”进行了落实和完善。
增加有效供应穗深要切实增加限价房廉租房 与“国11条”保持高度一致,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被摆在了首要位置。
根据“国11条”要求,《通知》对各地级以上市编制完成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的时限进行了明确,于2010年5月1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国土资源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在规划中,各地须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供应规模和建设规模。
对于保障性住房的用地和资金保障问题 ,《通知》更进一步明确 ,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 ,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加快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并按规定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财政预算及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的建设资金。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 ,目前 ,2010年全省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已经分解任务 ,落实到各地。今年我省将落实廉租房保障资金 27.5亿元 ,落实用地 75.0415公顷;落实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 28亿元 ,落实用地 49.211公顷。
对于广州、深圳这样的房价增长过快的城市,《通知》更单独要求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供应,提高普通收入者的购房能力。合富置业首席市场分析师龙斌表示,此次广州、深圳明确了要增加限价房供应,限价房的重出江湖应当是此次《通知》的一大亮点,非常具有地方特色。
此外,《通知》还要求推进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在“三旧”改造,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合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旧城镇、旧厂房和城中村改造,增加城市中心区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龙斌表示,这些做法都有利于增加楼市供应,对稳定楼市也将起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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