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昨天最新发布《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较上一年同比上涨1.5%。
公报显示,去年全国70个城市房价整体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下降0.6%。
去年全国房价在经历了连续半年下降后,从6月份开始上涨,在最后一个月达到最高峰。统计显示,1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较上一年同期上涨7.8%,涨幅创下17个月以来新高。
此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余斌此前称,“去年1至11月全国住宅销售均价达到4600元/平方米,比2008年均价上涨了1000元/平方米,为启动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涨幅最高的一年!”
国家统计局公报的全年1.5%的房价涨幅显然低于不少人的实际感受。昨天,该数据一经公报,立刻在网上引起热议,一位网友留言表示,“即使是小县城,去年房价涨30%以上都很普遍,一线城市涨得更厉害,1.5%的涨幅,你信吗?明显的小数点放错位置了!”
“由于中国区域差异,不同地区城市房价差异比较大,即使在同一城市,中心区与郊区的房价水平也有高有低,因此不同地区的人对房价上涨的感受自然不一样。”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表示,房价作为相关部门制定楼市调控数据的关键数据,对于真实性要求很高,希望国家统计局将有关房价统计方式以及不同城市的房价细节予以公布,以打消公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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