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续在摸着石头过河向前走,我们看到,祖国继续高速发展,科技日新月异,国防军事快速提升振奋每个中国人的心。我们也看到,民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社会不断在进步的同时,一些西方国家发展几百年才解决的问题迅速摆在刚改革开放30年,重新放眼看世界的国人面前。那些快速富起来的“白猫、黑猫”会不会成为河里绊人的石头,成为和谐社会、环境保护恼人的污河水?我们期待着“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执政党本着为民、协调、和谐、统一、发展、共赢的智慧继续带领华夏民众去实现百年强国的梦想!强国富民的同时,也能有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社会稳定、安居乐业的家国。
随着深圳“海上皇宫”报道日渐深入,一个疑问在公众心里盘桓不去:既然海洋执法部门早已认定,这座漂浮在深圳南澳东山湾海域的豪华庄园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是彻头彻尾的违章建筑,为何能毫发未伤,反而在当地堂而皇之越做越大?
有关记者实地走访得知,海监、渔政等执法部门在“海上皇宫”附近的东山码头设有执勤点,附近人员的一举一动都纳入了摄像头的监视范围,按道理,“海上皇宫”的建设和扩大都难逃“法眼”。
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海上皇宫”5年前就被定为违法建筑,2年前被贴了封条。单海监部门就两次立案,多次申请强制执行,前前后后去“海上皇宫”执法达二三十次。然而在这些查处过程中,“海上皇宫”却不断增加规模,从2003年的小渔排变身为占地7000多平方米的奢华会所。这到底是执法不力,还是另有隐情?
一个解释是相关执法部门没有强拆权。深圳龙岗海监部门表示,根据国家海域使用法,对于违法占有海域的,海监部门可对其进行罚款,并要求退还侵占海域,责令恢复原状,但不能对其进行强行拆除。
实际上,海监部门没有强拆权,不代表其没有阻止“海上皇宫”建设、扩大的权力。据海监部门反映,2009年3月,他们曾经阻止“海上皇宫”扩建维修,当场查扣并拖走“海上皇宫”的3个大木排,后来“上面有领导发话要保持现场”,就把木排还给了“海上皇宫”。
种种迹象表明,一些企业主依靠自己的资金和实力,肆意将公共海域占为己有;而有的领导干部则凭借自己手上的权力,为企业主的违法违纪行为大开方便之门。这才是“海上皇宫”越查越大的秘密。
非法占用海域的“海上皇宫”,不仅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而且严重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有损法律的尊严。广东省海洋局派出的调查组应彻查此事,必须对公众有一个明确的交代。如果存在领导干部庇护违章建筑的事实,应当严肃处理,决不能轻易放过。
前天新华社“新华视点·焦点面对面”栏目播发3000字文章跟进报道,分别与“海上皇宫”主人——时尚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奎章,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龙岗大队大队长戴玉茹对话,针对热点话题进行了细致解答。
“海上皇宫”到底是不是“违章建筑”
记者:“海上皇宫”到底是不是违章建筑?
郭奎章:当然不是,只是手续不全。外边人叫它“海上皇宫”,我们自己叫它“天使岛”,我这是对于海洋资源利用的新探索。你想想看,如果是彻底的违章建筑,海监、渔政部门在附近码头都设有执勤点,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是不可能建起来的,建起来也早就被拆除了。
主要是因为“海上皇宫”是一个新事物,其性质究竟是“船”还是“房屋”,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定论。我们一直想为“海上皇宫”办理相关手续,过去几年中多次向海监部门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但海监部门对“海上皇宫”的定性表示为难,该为“海上皇宫”办什么样的证,使用多少年,怎么收费,找不到相关法律依据,难以办理海域使用权证。因此,“海上皇宫”并非违法建筑,只是手续还没有办下来。
戴玉茹:2002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5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
任何人要使用海域,都必须先取得海域使用权证。郭奎章建立“海上皇宫”时海域管理法已开始实施,应该先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再开工建设,明知道自己没有证,还继续开工建设,就是公然违法。
由于“海上皇宫”于法无据,海监部门发现其扩建后,曾于2005年两次向其下发《责令停止海洋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海上皇宫”并未停止其建设行为。
存不存在官商勾结、执法不力的情况
记者:有媒体报道,“海上皇宫”的建设过程中有官员为其充当保护伞,还有人认为是海监、渔政等执法人员存在执法不力的情况,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郭奎章:我对这种说法表示愤慨。去年的时候,我们开始向省市区海洋部门上报材料,得到省市区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他们派了调查组来调研,认为这是可行的,是个大胆的探索,发展高端旅游业可以先行先试,这样的领导很高明,其他省市海洋部门也来考察过。有的海洋部门还在这里召开过海洋经济的研讨会。这怎么是官商勾结?
戴玉茹:“海上皇宫”5年前就被定为违法建筑,2年前被贴了封条,两次立案,多次申请强制执行。我们从最开始就介入了,前前后后去“海上皇宫”执法有二三十次,我可以说,愿意接受任何媒体和任何人的监督。我个人和这个老板平时没有见过面,我们这些人和“海上皇宫”也沾不上边。
记者:那为什么还是拆不掉这个违章建筑呢?你们有没有试图阻止他们建设呢?是不是有人打了招呼,或者是有人涉嫌腐败?
戴玉茹:2009年3月,我们曾经阻止“海上皇宫”扩建维修,当场查扣并拖走“海上皇宫”的3个大木排,后来上面有领导发话说,要保持现场。所以就把木排还给“海上皇宫”。至于有没有人有问题,我不好说……
“海上皇宫”的命运:是补办手续还是强制拆除
记者:未来“海上皇宫”会不会拆掉?
郭奎章:“海上皇宫”出生的时候没有办证,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因为那时东山湾的所有渔排都没有办证。后来别的渔排办了证,就说我们非法,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应该让我们办手续“转正”,而不是让我们消失。
据我了解,现在附近还有很多渔排在从事餐饮项目,也没有拿到证。你要是说“海上皇宫”非法,那么广东海域大部分海上餐饮项目都违法,不能说小的合法,大的就不合法,也不能说丑的合法,美的就违法。
事实上,我们从来也没有收到任何执法部门要求拆除的通知。我们收到的都是迁移罚款,包括目前海监渔政部门向龙岗区提起的强制执行,原因是“海上皇宫”曾经为了躲避台风,从东山湾海域中央迁移到现在的位置,侵占了原先的航道,所以执法部门开出了70多万元的罚款。如果是违章建筑的话,这么大的建筑,怎么会只罚款70万元了事?因此未来肯定不会拆。
戴玉茹:2007年深圳市海洋功能规划出台以前,东山湾的渔民们已经在这里养鱼为生,那时候没有给他们发证,但登记了编号。2007年深圳市海洋功能规划将东山湾规划为养殖区,海洋部门为东山湾的渔民发放了110张养殖证或垂钓证,持证的渔民可以合法使用海域建渔排。没有证件的渔排都是非法的。
“海上皇宫”并非从事养殖,不可能获得养殖证而变得合法化。2007年之后,海洋部门没有再发过新的养殖证、没有批准过建立新的渔排。修建“海上皇宫”的性质就是擅自占用海域,这是违法的问题,不是补办手续这么简单。
我们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海上皇宫”既要处以罚款,更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海洋原貌。至于是拆除还是将其拖离现在的位置,这只是处理方式的问题。
律师热议
“海上皇宫”事件因为太典型,已经成为深圳法律界热议的话题。郭奎章说当时“国家对这种海上建筑休闲渔业没有法律界定……实在找不出相关的法律依据”。可多位律师的研究发现,尽管解读角度有所不同,但结果却都显示:“国家从来不缺少对海洋方面的法律规定,关键在于法律使用是否得当。”
“改变了海域法定用途”
广东海信现代律师事务所的肖辉分析,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法》,对海域的使用必须获得海洋管理部门的许可并且进行登记。按照该法第22条:“本法施行前,已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养殖用海,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核准,可以将海域使用权确定给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用于养殖生产。”
肖辉分析,如果东山湾海域的使用权归南澳街道东渔社区,东渔社区可以使用该海域进行养殖,并按照规定是可以出租的,但有个前提是不能改变其使用用途。然而,“海上皇宫”为私人会所,显然与养殖已经背道而驰。
“不是法定的‘休闲渔业’”
“海上皇宫”是否算作休闲渔业设施?这个界定并不难。广东省2007年颁布了《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试行办法》,并于第二年又颁布了《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细则规定,“休闲渔业是指以休闲娱乐为目的,利用渔船和渔场,提供参观、体验渔业生产和渔民生活等服务的商业经营行为”。
此外,龙岗区也于去年2月制定了《龙岗区海上垂钓渔排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16条明确了“垂钓渔排及串排面积最大不超过3000平方米,最小不小于300平方米,管理区占整体渔排的面积应在整体面积的20%以内,渔排上供管理者生活居住的房子(含厨房)面积应在20平方米内,高度在2.5米以内,颜色统一漆成蓝色。”
肖辉说,“事实上,相关规定已经对海上渔排有了很严格的规定,以渔排之名,兴建‘海上别墅’,自然会受到渔政部门和海洋管理部门的处罚。”
“批字并无法律效力”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主任律师于秀峰一直在关注事件进展。他认为,在海上建任何项目,前提都要具有合法性,即一定要经过海事部门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因为只有这些合法性以后,项目才有存在的依据”。至于省海洋局前局长“先行先试”的批字,于秀峰认为:“虽然有领导签字,但是只表明可以尝试,不能说明具有法定的合法性。”另外,他认为在这样的报告上签字,只是该局领导的个人意见,并不是该局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效力上不能给予确认。
“海域资源不受附近村民约束”
对于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出示的与当地村民的合约,于秀峰认为,海域资源的保护具有特殊性,受国家海洋资源法的约束,而不应该受附近村民的约束,“他们没有这样的权利”。他表示,“海上皇宫”所在的位置在海域功能区划上就是养殖,是当地的渔民世世代代赖以谋生的“土地”,“难道就因为个人的娱乐而改变当地的用途,要先行先试?”于秀峰认为,国家一直不缺对海洋资源监管的法律,但凡是国内的海洋资源,国家均有管辖权。绝不存在法律上的空白,只存在法律使用是否得当的问题,他认为有必要认真研讨我国的海洋法对海洋区域的相关规定,加强监管。
昨日,“海上皇宫”主人郭奎章再次主动邀请媒体进“宫”参观,3个多小时里,他不厌其烦地向三拨记者讲述几乎同样的内容,还让记者复制他的手机电话簿去查证是否有“官商勾结”的问题。
昨日进“宫”的,除了晶报外,还有新华社、香港文汇报、羊城晚报、时代周报、凤凰卫视、南方电视台、深圳电视台等媒体的记者。由于记者人数太多,而且分批到达,郭奎章专门安排了工作人员带记者参观,并分两批回答记者的问题,电视台提出专访要求时,他又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对在场的媒体说:“媒体这次给我做了件大好事,无形中帮我宣传,这广告费也值几个亿,我说值了!”
郭奎章为了证明他没有“官商勾结”,从兜里掏出手机说:“我电话里只有30几个人的电话号码,都没有什么官员的电话,还有很多是你们媒体的。我又不想做领导人,干嘛去勾结?”他还要求记者翻看他手机里的通讯录,并说:“你们复制回去研究也行啊”。
记者在参观“海上皇宫”厨房的一侧时发现,一条排水管正将浑浊的污水直接倾泄到大海里,与郭奎章之前声称的“污水管连接市政管道”完全相悖,记者问及此事时,“海上皇宫”管家一脸尴尬。
昨天郭奎章与众多记者对话时,又发表了一些新说法。
郭奎章说:“深圳说不要我,我会到别的城市”
记者:这里承接过什么活动?
郭奎章:很多活动。包括一些政府的活动,这里那么多年,请了那么多人来吃饭,我都免费招待。很多都是官员,无论你是“某某长”,来了就来了,走了就走了。我一概不认识。
记者:假设最终被政府认定为违法建筑,你会上诉吗?
郭奎章:我相信政府在作出决策前,会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这么个庞然大物是怎么形成的,我们当初与东渔村的合作合不合法。如果和我的合作不合法,那么沿海很多地区的建筑都不合法。如果你是政府官员,你来看了以后,我把这里的历史给你讲了以后,把文件给你看了以后,你把它拆掉?天下间哪有这种人,这种人还没出生呢!
记者:连假设也不行么?
郭奎章: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就像地球撞到月球的可能性一样。你把这句话做到标题上吧。
记者:如果被没收,你会怎么办?
郭奎章:欢迎啊。本来这东西就不是我的。我曾说过,生命不是属于我的,财富更不是我的,所有这一切我只是过来人。这东西真正是谁的?我说就是他的(指管家),他365天全家人都在上面生活,我就像是为他而建的。我偶尔来看他一眼,帮他干点活就走了。它所属是谁其实不重要。
记者:博客是你自己更新的吗?
郭奎章:不是,那是来我这里玩的人弄的。我这里的照片都不是我摆上网的。你要看照片我有很多给你看,来这里的很多演员、名人,都不是我领来的。到这里看一眼,照个照片,这里就跟旅游景点一样。
记者:你说过海南和天津邀请你去,那你怎么不搬过去发展?
郭奎章:其实是可以的。海南的海水也非常好。只不过现在我的探索还没有完成,如果我的模式可行的话,我会率先在深圳推行。如果深圳说不要我,我会到别的城市。我相信深圳政府会喜欢我的,我也不是坏人。
“海上皇宫”及“郭奎章”近日成为网络最热门搜索关键词。至昨晚9时左右,“海上皇宫”在google上的搜索结果已超过556万,“郭奎章”的搜索结果也近6万。而就在18日,两词均跻身百度搜索上升最快TOP50,其中“海上皇宫”名列11,“郭奎章”名列13,至昨日,“海上皇宫”仍位列百度一周热点TOP50之中。
记者昨日搜索发现,“海上皇宫”已被纳入百度百科。且百度百科对该词解释的内容均来自晶报报道,其中简介部分如:“欧式风格的白色廊柱、东南亚风情的园林、游泳池、跑马场,树影婆娑,小桥流水……在别墅林立的当下,这些词汇似乎并不吸引眼球。然而,在这些词汇之前加个‘海上’,就不得不令人称奇了。”这些内容就是晶报关于该事件的第一篇报道《亿元“海上皇宫”竟是违建?》中导语的内容。而接下来的“功能”和“身份”部分,也均引自晶报有关“海上皇宫”的报道。
此外,“海上皇宫”和“郭奎章”已成专有词条,用搜狗输入法打“hshg”就会首先跳出“海上皇宫”,输入“gkz”,第一个跳出的就是郭奎章。
其他相关报道:
北京青年报 另一种形式的私人庭院
毋庸讳言,人们对“海上皇宫”的反感确实带有一定的仇富色彩。而在这种表面情绪之下,埋藏得更深的则是对公平的忧患。中国有句古话,叫“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但在现实语境中,原本为人们共同拥有的清风明月往往成为少数人专享的福利……像南澳东山湾,那里本是当地渔民养殖水产的极佳场所,但“海上皇宫”的出场,却把那里变成了另一种形式的私人庭院。如果这样的违法建筑可以被容忍和姑息,那么,世人对于公平的想象、对于公共财富的体会将会日趋逼仄。
“海上皇宫”拆除不如没收
“海上皇宫”虽然未必如其主人所宣称“是一栋壮丽伟大的建筑”,“以后必将成为深圳标志性建筑,甚至将是深圳市的一栋历史文化遗址,将成为深圳的重要文物”。但不能否认,如果成为一个向社会开放、供公众休闲娱乐的景点,无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根据2008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政府可以没收。而《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也有相应的规定。无论拆除还是没收,对违章建筑有着同样的震慑和遏制的作用。
信息时报 拆掉“海上皇宫”并不浪费
无论责任归属,该建筑都是应当拆的。我不赞成有些人所说的“拆除太浪费,不如没收利用”。因为既然是违建,那么这块地就另有用途。不能因为上面建了个“皇宫”,今后就得让其他民生项目避让,让钱势者继续奢侈。
离深圳市区50多公里的南澳东山湾海域上,一座欧式风格的建筑漂浮在海面上,格外显眼。这就是存在已有六年之久的“海上皇宫”。羊城晚报记者昨日登上这座神秘海上建筑,只见其真如传说中那样极度奢华。
经证实,这座据称耗资近亿元的“海上皇宫”,因在没有取得养殖资格的渔排上构建,已被当地渔政渔监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
“皇宫”主人头衔多多
“海上皇宫”由几个大型渔排连接而成,共有北、东、南三个门,其中北门和东门各有一对颇具东南亚风情的石马和石象面海迎宾,而南门则连接着一个小型码头,停放着主人的豪华游艇、一艘快艇和两艘摩托艇。
羊城晚报记者随后登陆“皇宫”见到,在位于“皇宫”南面的约500平方米的地方,铺满了细细的海砂,一座东南亚风格的小房子里,一位马夫正在照顾三匹健硕的赛马“用餐”,而隔壁房间,五只孔雀正在悠闲地散步———原来这里竟是一个小型马场。
“皇宫”的主建筑是一座二层对称型小楼。在客厅的书柜上,放着几张主人与明星的合影:杨澜、窦文涛、李亚鹏等都赫然在列。
据曾被雇佣参与修缮的工人老张透露,“海上皇宫”是从2003年开始陆续建起来的,由四块巨大的渔排组成,约有3000多平方米。老张被雇佣维修别墅周边的缆绳。他说,这些缆绳都是进口的,每根缆绳中部都有一个1000公斤重的铁锚,整个海上别墅由39个铁锚固定。为了保证整个别墅能够漂浮在水面上,别墅底部由3000多个泡沫垫子托起。据记者估算,仅垫子一项,就要花费120多万元。
经过多方调查考证,又经南澳街道办工作人员的证实,这一“海上皇宫”的主人名叫郭×章,以商业地产为主业,现任时尚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据了解,现年46岁的郭×章出生于山东省日照市,据网络上查询到的资料显示,郭×章目前为深圳民企协会副会长,广东省高科技产业商会副会长,福田民企联谊会理事。
昨晚,羊城晚报记者多次致电联系郭×章,他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违法用海已被起诉
据南澳街道党工委宣传部负责人表示,“海上皇宫”并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他们这里并没有街道办批文的备案。
广东省海洋局官方网站发的消息则表明,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曾经针对“海上皇宫”违法用海的问题,于去年1月13日召开过“深圳市龙岗区东山海上构筑物行政处罚听证会”,并对“海上皇宫”的所有单位———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处以71.1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海域原状。
当被问及街道办是否具有监管“海上皇宫”等海上非法构建物的责任时,南澳街道宣传部负责人表示,“海上皇宫”在南澳街道办辖区内,所以街道办有监管责任,但它又在海上,所以其是否是违建、是否应该清除以及如何领取海域使用权证等事项,应该由渔政部门来管理,街道办没有执法权力。
南澳街道办农林水办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农林水办只是代为发放海域使用权证,而真正的审批、制作和发放机关,则是海洋局。
龙岗渔政渔监大队一位戴姓负责人接受羊城晚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该大队已依法向龙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上皇宫”限期恢复海域原状。对于它旁边的另两座建筑物,目前还在协商处理。该负责人对于本报当面采访的要求,未作答应。
深圳亿元“海上皇宫”别墅被指违建
大众网1月14日报道 欧式风格的白色廊柱、东南亚风情的园林、游泳池、跑马场,树影婆娑,小桥流水……在别墅林立的当下,这些词汇似乎并不吸引眼球。然而,在这些词汇之前加个“海上”,就不得不令人称奇了。
连日来,本报接到不少读者报料,称在南澳东山湾发现一栋神秘的海上别墅,面积多达数千平方米,耗资接近亿元。据了解,这个地方不对外开放,只在节假日进行一些私人聚会,外界俗称“海上皇宫”。有知情人士透露,“海上皇宫”存在已达五六年之久,却一直没有取得海域使用权,事实上是一栋“海上违建”。
记者探营
要打探这座“海上皇宫”并不难,记者随便问了几个当地人,就很容易找到了……这栋别墅分明建在海上,或者说,漂浮在海面上,如同一座“人造岛屿”。
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日前驱车来到南澳东山湾。中午11点,东山湾码头上,渔民正在忙碌地将蚝壳运上岸,这里是东部的浅海养殖基地,三面环山,风平浪静,除非是大的台风来袭,这里基本上能够安全,因此成为渔民们养殖的避风湾,也成了这座“海上皇宫”的“避风塘”。
要打探这座“海上皇宫”并不难,记者随便问了几个当地人,就很容易找到了,对当地渔民而言,那里俨然成了一处“旅游景点”。然而,和一般的旅游景点不同的是,“海上皇宫”虽然名声在外,登上它却并非易事。
“从来没有上去过,”在码头经营商店的阿姨来此多年,她说,“那里是人家私人的地方,上不去的。”而平时上面也没什么人,只在周末或者节假日的时候,有一些男男女女出入其中。“但在它附近转一转是可以的。”
于是,记者决定租下一艘快艇到其附近先转转。开快艇的是发仔(化名),来东山养鱼多年了,提起这个“邻居”,发仔如数家珍,与自己的渔排相隔不过十余米,眼看着这座建筑从出生到扩张,再到现在的辉煌,发仔的言语之中难掩对“邻居”的艳羡之情,“上面很豪华的”。
发仔口中的“豪华”并不夸张,穿过一片或漆黑或简朴的海上渔排,在东山湾的一角,一座东南亚风格的豪华“宫殿”逐渐映入眼帘:先是一片栅栏围起来的场地,细细看去,原来里边竟然养着几只马匹,再转过去则是另一番天地:一栋欧式的别墅,前边绿树相映、雕花精美,再转过去,看似像大门口的地方,门前有两头石雕大象,而就在不远处,还有一个几十平方米的游泳池……如果不是耳边还有轰隆的马达声,还有不时飞溅起的浪花提醒记者,一下子误以为到了某处豪华别墅前。
然而,这栋别墅分明建在海上,或者说,漂浮在海面上,如同一座“人造岛屿”。
即便是岛屿也只能固定不动,而这座“海上皇宫”却可以根据需要在海上漂浮。据介绍,“海上皇宫”事实上由几块组成,像跑马场本身是一部分,在去年“黑格比”台风之后才调整到现在这个位置。
“它可比人造岛屿厉害多了,”发仔说,即便是岛屿也只能固定不动,而这座“海上皇宫”却是可以根据需要在海上漂浮的。顺着发仔的指引,记者这才发现,原来,这座硕大的建筑竟然被无数根绳索固定在岸边的岩石上。“抗击风浪,起稳固作用的。”海边出生的发仔说,尽管东山湾相对风平浪静,但要让建筑物老老实实“固定”在海上并非易事,更何况是这么一大片数千平方米的建筑,“一般来说,上面的建筑多高,下边的承托也要多高,”发仔凭借自己的经验说,但“海上皇宫”的建筑看上去和普通别墅差不多,有六七米高,那么,它除了靠绳索与岸边实现固定外,又靠什么承托而漂浮在海面呢?
“应该是靠胶桶、泡沫等漂浮物吧,”但这样说,连发仔自己都不确定,随后他又摇了摇头,直叹,“很厉害啊!”
在发仔眼里,“海上皇宫”厉害的还不止这些,还有“海上皇宫”的拼接和组装功能。据发仔介绍,“海上皇宫”事实上是由几块组成的,像跑马场本身是一部分,以前并不是在现在这个位置,是在去年“黑格比”台风之后才做的调整。
“那是私人会所,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
但当记者要求“登陆”一探究竟时,发仔却马上面露难色,“那是私人会所,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他说,平时“海上皇宫”的“主人”虽然不在,但始终有几个管家守护,打扫打扫卫生、喂喂马,只有在周末或者节假日,这里才会热闹起来。“有时候有很多模特过来,”发仔说,他们在自家的渔排上都可以免费观看模特表演。还有的时候是一些名人,“名主持人啊,他家里都挂着和这些名人的照片呢。”发仔说,这些都是自己一次上去的时候看到的。
除了模特表演,有时候这里还有时装秀,甚至还有时候会燃放烟花。漆黑的夜晚,漆黑的海面,彩色的烟花一飞冲天,让所有周围的渔民不能不印象深刻。
“有时候还有人上去拍电影呢,”发仔说,就在前不久的一个周末,就有一个摄制组来拍过,“听说一次要五六十万。”
这个消息在另一位渔排主人——吴伯那里也得到了证实。他来此经营海上渔排十多年了,亲眼目睹“海上皇宫”的成长,他说自己认识“海上皇宫”的“老板”,还不止上去过一次。“听说是山东的,还是东北的?”并答应帮记者电话联系试试,然而,几分钟过去之后,吴伯给记者的答案依然是:“不能上去”。“听说,只有屋主请的贵宾才进得去,”吴伯说。
网友曝光
“海上皇宫”已是网络热词从卫星地图上清晰可见
尽管屡试不得入内,但记者却意外地在网上找到了大量“海上皇宫”的照片,网络上都能见到有关“海上皇宫”的讨论。
不少网友还贴出了大量“海上皇宫”的内部照片:东南亚的雅致园林,大门口矗着一座大象雕塑,一层中间挑高大厅里摆着欧式沙发,迎面放着两具武士的战刀和盔甲,背面墙上挂有一件蒙古王爷的王袍;另一侧,是一些道教主题的壁挂,和中国传统的饰品。往内里走,可通往主人邀约朋友聚会狂欢的酒吧,在露台一侧,面朝大海。天花板上挂着逼真的鹿头,吧台、座椅、乐器、骰子,陈设仿佛老西部片里的场景。
两侧的卧房是乡村田园风格,精巧考究的橱柜,素净的小碎花铺满床,深红色的木地板,主人的卧室里的北极熊皮毛地毯,书架前排摆放着在各种公私场合的合影,仔细看这些图片,竟有不少熟悉的公众人物:洪金宝、王石、杨澜、陈鲁豫、窦文涛……房间落地玻璃窗外,木制的露台伸出去便是大海。
“这才叫豪宅,现在被开发商的广告忽悠得差不多不知道什么是豪宅了。”
“与其说豪宅,不如用私人会所来形容更贴切,这哪儿是住的地方啊,更像一个社交场所。”
还有很多网友为“海上皇宫”上的赛马场啧啧称奇
“2007年去看过一次,为其奢华所惊诧,……屋子里到处挂满了名贵的油画和工艺品,富丽堂皇,令人叹为观止。网友“白衣秀才”说。
就连在谷歌(Google)地图上,都可以清楚地搜寻到这座“海上皇宫”的准确位置。在卫星图上,可以看到不少海上餐厅在靠近岸边的地方连成一片,而“海上皇宫”就陈列在这些海上餐厅的一侧。能清晰地看见建筑物的结构,其规模甚至比例尺缩小到了1千米仍可以分辨出来。从卫星照片的拍摄年限可以发现,这座“皇宫”存在几个年头了。
“已经建设了五六年,”一位当地渔民告诉记者,“海上皇宫”就在几年间,房子的面积不断在“扩张”,原来只有一个正厅正房,后来又多了一个大花园,还建了一个跑马场,“以前听说价值三千万,现在,据说要接近上亿才能下来!”还有渔民称,“海上皇宫”每年的维护费用就不是一笔小数,“来一次台风,吹烂很多东西,修复至少几十万。”
但就是这样一座造价和维护均不菲的“海上皇宫”,网友在纷纷惊叹于其奢华的同时,也有不少人发出疑问:“为什么私人能随随便便在海上建房子?”“有没有合法手续?”甚至于有网友决定效法,回老家,花上几十万,到湖上盖栋房子。
各方说法
“海上皇宫”无论是从建设还是定位,都与“现代化休闲渔业”的目标背道而驰,脱离了政府部门的监管,“所以我们依法做出了处罚,提起了诉讼。”
——龙岗渔政渔监大队负责人
龙岗渔政:“海上皇宫”属违法用海
带着网友的质疑,记者决定到相关主管部门求证。就在寻找过程中,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管理局网站上的一则有关“深圳市龙岗区东山海上构筑物行政处罚听证会”的信息吸引了记者的目光。这则消息显示:“位于龙岗区南澳东山浅海养殖区内的海上构筑物(被外界称为“海上皇宫”)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属于违法用海。”且同时显示,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已经于2008年1月批准立案调查,查实“海上皇宫”非法占用海域面积达1.58公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对“海上皇宫”的主管单位处以71.1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海域原状。”
随后,记者致电龙岗渔政渔监大队,其负责人证实了这一信息。他表示,“海上皇宫”确实存在违法用海行为,且该大队已依法向龙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限期恢复海域原状。该负责人还表示,关于“海上皇宫”,以前省里确实有过指示,允许该项目作为现代化休闲渔业来发展。但是后来,“海上皇宫”无论是从建设还是定位,都与“现代化休闲渔业”的目标背道而驰,脱离了政府部门的监管,“所以我们依法做出了处罚,提起了诉讼。”
我们有广东省海洋局的批文,海上皇宫作为一个高档海洋休闲项目,省海洋局有关领导都到这里考察过,并在2008年批文允许我们先行先试。”
——深圳某地产企业董事长郭奎章
“海上皇宫”主人:有“先行先试”的批文
记者千方百计联系到了“海上皇宫”的主人——深圳某地产企业董事长郭奎章。对于渔政大队的说法,他表示了不同的意见。
晶报:听说海上皇宫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属于违法用海?
郭奎章:我们有广东省海洋局的批文,海上皇宫作为一个高档海洋休闲项目,省海洋局有关领导都到这里考察过,并在2008年批文允许我们先行先试。因为这种形式在以前是没有的,海上皇宫属于漂浮物,以前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晶报:但是海上皇宫2003年起就存在了吧?
郭奎章:当时我们有跟村里签合约,这个合约至今有效。此外我们还有南澳街道办的批文。当时这是一个扶贫项目,因为村里也想就此解决一些就业,带动经济发展。你想想,这么大一个项目,投资很多,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建成的,我不可能没有得到任何批文就贸然动工。
晶报:海上皇宫解决了多少原村民的就业?
郭奎章:十几个。
晶报:为何龙岗渔政渔监大队还在依法行政呢?
郭奎章:可能是地方和省里对问题的理解有不同。我们会继续与龙岗有关部门沟通。
晶报:但是龙岗法院已经在“走程序”了,海上皇宫会不会被拆了呢?
郭奎章:不会的。
晶报:海上皇宫是私人会所吧,如果不是你的朋友,是不能进入的。
郭奎章:是的。但是很多深圳各界的朋友,都来这里玩过,我都是免费招待大家。
晶报:既然是建设在公共海域上,有没有可能让会所的开放度加大一些,让更多市民和企业家都来分享这份休闲呢?
郭奎章:这个不大可能。因为我也没有想就此牟利,都是免费的。
晶报:这个项目投资多少?
郭奎章:七八千万吧。
记者手记
规范使用海洋资源值得探讨
一方说,“没有海域使用证明,属于违法用海行为,”要求恢复海域使用原状;一方则说,“有广东省海洋局的批文,”属于省里“先行先试”项目。采访过程中,随着一个个谜团的破解,又不断有新的疑团涌现。
“海上皇宫”能否定性为“海上违建”并拆除?
“因为这种形式在以前是没有的,“海上皇宫”属于漂浮物,以前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郭奎章的这句话不由得引发记者的思考。作为一座滨海城市,近年来,深圳的海洋资源越来越引起大家的重视。如何在保护的前提下利用好这片蓝色资源?目前旅游娱乐用海在我市尚处于初级阶段,仅占全市海域使用面积的1.8%左右,相关的海域使用管理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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