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2日),汕头日报刊登了一则《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简单来说,汕头市中海房地产有限公司(此公司为汕头本地房企,非央企中海)名下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兴业路5号兴业华庭1、2、3、5、6幢317宗房产及地下室负一、二层688个车位,将被执行拍卖。
全文内容如下:
汕头市中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1696404264P):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南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汕头市中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作出(2022)粤0511执232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汕头市中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兴业路5号兴业华庭1、2、3、5、6幢317宗房产及地下室负一、二层688个车位,上述房产经广东昊华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法进行评估【昊华房评报字[2022]第632号】,评估价格为282691700元。
因无法向你司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2022)粤0511执2326号执行裁定书及评估报告。
如对上述房产的权属及评估报告等有异议者,应持有效证明材料,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本院依法将上述房产按评估价格的70%作为首次拍卖保留价交付网上拍卖(淘宝网),若第一次拍卖流拍,则按首次拍卖保留价的80%作为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交付网上拍卖;若第二次拍卖流拍,则按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交付网上进行变卖。
请自行关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