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的曹先生花了540万买了通州一套带“50平米大院子”的边户,可房子到手一看,大院子变成“过道”。样板间展示的院子有50平米,曹先生一量自家只有15平米。更让曹先生接受不了的是,开发商说要想换房,还得交钱补差价。曹先生表示,“差距太大了,我心里边接受不了”。记者探访发现,现在房价比曹先生购买时还降了120万左右。通州市场监管局表示:正核实调查,已立案处理。
对此,网友热烈发表评论。有网友表示,“这明显是被坑了”,还有人称,“最可气的是现在还便宜了一百多万,这谁不气啊,谁的钱都不是风刮来的”。
然而,因样板间与实际交付房屋不符引发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十分普遍,说的时候天花乱坠,写的时候模棱两可。促销手段更加高明,那恐怕不是简单奥数就能算清楚的了。关键还不能七天无理由退房!购房者要如何避免样板间背后的种种“套路”呢?近日,西固法院就通过审结的一起案件,或许对你买房避坑有帮助。
家住西固的杨先生为改善居住条件,准备在西固区一处新开发的楼盘购买房屋。来到售楼中心后,房产公司销售人员热情地将杨先生带到该公司精心打造的样板间。销售人员告诉杨先生,小区所有住宅楼正在建设中,将来实际交付的房屋与样板间在结构布局、内部设计上完全一致;
不仅如此,如果现在马上预订房屋,还可免费获赠面积在20-40㎡之间的“拓展间”一间。杨先生被眼前的样板间及优惠的购房条件所打动,当场决定预订一套面积为110㎡的复式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杨先生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了51万元首付款并顺利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满心欢喜地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
房屋落成后,房产公司很快就通知杨先生验收房屋。当杨先生一脸期待地打开自家房门时,眼前的一切令他大失所望:实际交付的房屋与他之前看到的样板间严重不符,不仅没有之前承诺的落地窗、新风系统、楼梯等设施,而且存在面积严重缩水、地面有明显裂痕、进门处还有一个严重影响美观和采光的承重梁。
更让杨先生难以接受的是,开发商免费赠送的那个所谓的“拓展间”实际为二楼浇筑而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后杨先生曾多次找开发商要求退房,但工作人员不是推诿塞责,就是置之不理,盛怒之下的杨先生遂将开发商起诉至西固法院。
受理案件后,被告开发商向法庭提交了自己的答辩意见:样板间只是对房屋的宣传展示,而被告所提供的样板房本身就是临时搭建,所以没有展示承重墙、横梁、下水管道、消防管道等设施,而这些设施都是房屋建设所必需的,购房者对此应有明确的认识,无需再作说明;此外,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中曾明确约定“实际交付标准以本合同中的户型设计为准”,
故原告无权以实际交付房屋与样板间不符为由向被告索赔;至于“拓展间”的安全隐患问题,被告辩称房屋交付之前已通过了相关单位的质量验收,确无任何安全隐患,原告的主张与实际情况不符。
不过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开发商同意向杨先生退还部分款项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