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再次进行优化整合,大幅简化办事程序,理顺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从申请人到该中心提出申请贷款,13日内可实现全程放贷到位。据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从7月16日起已开始实施。
1日内可出初审意见
据了解,申请汕头市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可先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贷款事宜,中心也将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条件和资料,测算可贷款额度和年限。当申请人与售房单位签订买卖合同时,委托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售房单位就可到交易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预告登记和交易登记手续。做好这些前期准备后,市民就可向中心申请贷款事宜了。只要售房单位将买卖合同、委托征信书、阶段性担保资料移交受托银行,受托银行将征信结果、买卖合同等资料移交中心;或者可以由市民本身持买卖合同复印件(盖售房单位印章)、征信报告等贷款资料向中心申请贷款,中心将承诺在1日内出具初审意见书给申请的市民,只要符合条件就可办理贷款申请手续了。
8日内完成调查面谈面签
申请成功的市民接下来要到受托银行办理调查、面谈面签手续,这些手续也将在8日内全部完成。其中包括受托银行通知申请人3日内持中心初审意见书到场;3日内受托银行将审核意见送中心“终审”;2日内中心出具终审审批意见,并移送受托银行办理。受托银行凭中心出具的终审意见,到产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市民3日内就可领取抵押登记回执;受托银行再凭回执在1日内放款,并于次日出具“放款情况表”送中心备案。总的来说,从申请到放款走完整个流程,市民最快可以13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二手房办理时限为13日
而申请汕头市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有所不同,在前期准备工作时需申请人自己先到市土地房产评估所委托评估并领取评估报告书,再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到交易部门办理房产交易转移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时,需要提交买卖合同、评估报告书等贷款资料,选择受托银行及委托征信。申请到放款的办理时限则与一手房一样为13日。
所有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为购买本市普通自住住房,不包括铺面、车库等的;购房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规定比例、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住身份证明的,都可以申请一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市民可登陆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www.stfcj.gov.cn)查看相关信息或致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754-8823306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