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美学原则,创造功能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这一空间环境既具有使用价值,满足相应的功能要求,同时也反映历史文化建筑风格、环境气氛等精神因素,而这一创造活动的主体是设计师。
设计师首先是非常了解室内空间功能的,对功能综合考虑,从大处着眼,细处入手,创造合理、舒畅的功能空间,如果说非设计师也知道的话,就只是局部的。
第二,设计师必须充分理解物质技术手段,能解读各种设计材料、设备等,再好的创意方案最终都得依靠可行的工艺。
第三,设计师是艺术大师,在设计时可遵循建筑美学原理,把握设计艺术。“移步换景”、“步步生情”、“空间的变化”、“动静结合”、点、线、面、块有机组合、色彩搭配、各种有意味的形式语言给人带来好的心理感觉,都需要设计师去发掘、探讨、创造具有表现力和感染力的室内空间和形象,创造具有视觉愉悦感和文化内涵的室内环境,使生活在现代社会高科技、高节奏中的人们,在心理上、精神上得到平衡。
第四,设计师具有动态和可持续的发展观。
我国清代文人李渔,说优秀的设计师进行室内设计可以“与时变化,就地权宜”、“幽斋陈设,妙在日新月异”即所谓“贵活变”等。因时、因地的变化,把室内设计以动态的发展过程来对待。
正因为设计师具有以上素质,所以不要设计师进行室内设计是不可以的。